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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08:2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辨別病死豬肉及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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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辨別病死豬肉及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7
七、囚糧承辦及炊場主副食收受保管人員,與監督相關人員,依據本注意 事項之規定,確實檢查及驗收購入之豬肉食品,防止「病死豬」流入 ,以保障收容人飲食安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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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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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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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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