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0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辨別病死豬肉及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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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死豬肉的辨別:
 (一) 合法屠宰的衛生豬肉,在豬體上蓋有紅色的「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
      」標誌。
 (二) 新鮮豬肉應富有彈性。
 (三) 豬體顏色要鮮紅,因豬隻屠宰之後,都必須立即放血,以免血液滋
      生病菌,使豬肉遭到污染;如果是死後才宰殺的豬隻,體內的血液
      放不出來,肉色就會與健康豬肉不一樣,而顯得較暗。
 (四) 豬肉油脂要白晰,如為「病死豬」,商人則會想辦法將肉色漂白,
      這時可切開肉面,如是暗紅色,而且脂肪也變黃,就是「病死豬」
      肉。
 (五) 豬皮是白色,沒有瘀血的斑痕,亦沒有出血點或出血斑。
 (六) 如購買冷藏肉品時,應選購有標示 CAS  優良食品標誌肉品,因為
      這是經由獸醫檢驗認定合法,才可保障食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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