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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民眾陳情(抱怨)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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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考單位對各組、室處理之民眾陳情 (抱怨) 事項,紀錄具體抱怨事
    項、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等,以便追蹤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