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14:46
現在位置:
臺灣花蓮看守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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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花蓮看守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2 日
18
十八、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訴訟,應以指派本所之相關科室人員充訴訟代 理人為原則。遇有事件情節繁雜者,必要時並得委任律師為訴訟代 理人。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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