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0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花蓮看守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花蓮看守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2 日
15
十五、因賠償事件所生求償權之行使,應報請法務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 組核議。如有怠於請求權者,相關科室人員應按其情節予以懲處。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