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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看守所辦理收容人家屬參訪活動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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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看守所辦理收容人家屬參訪活動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5 日
5
五、參訪當日,參訪家屬於接見室等候,俟本所人員核對身分證件及保管 不得攜入戒護區之物品後,由本所人員引領入所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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