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五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10
十、收容人吸菸應依法務部訂頒「受刑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之規
    定辦理;購買香菸數量以每兩日不超過一包為原則,並於香菸管制表
    登記收發情形,每日發放香菸數量 (十支) 應依規定辦理,不得隨意
    變更或剋扣,未吸完之香菸應予清點登記,如香菸存量過多時,應予
    減量 (次) 購買,以避免有贈與或充當賭資及囤積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