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進出車輛、貨品應登記於日誌簿,並詳加檢查,如查獲違禁物品應登 載於簿冊,立即報請專員或戒護科長處理。菜商送入食品,應通知伙 食承辦人員、政風人員及會計人員到場監驗,同時注意食品是否符合 規格、新鮮度及斤量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