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附設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14
十四、因刑期變更而變更類別者,重核責任分數、起晉分標準:
   (1)刑期增加者,自更刑之「次月」重核責任分數、起晉分。
   (2)刑期縮短者,自更刑之「當月」重核責任分數、起晉分。
   (3)更刑日期以總務科名籍股之通報簿登載日期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