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4 17:33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理律師閱卷影印卷宗資料收費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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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理律師閱卷影印卷宗資料收費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2 月 07 日
3
三、依本要點所收取之費用,應開立收據,收入繳交國庫。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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