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戒治所戒治處遇師資遴聘及評鑑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戒治所戒治處遇師資遴聘及評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21 日
7
七、曾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者,不得受聘為教師,已聘用者 ,應予解聘;但有特殊情形,對受戒治人之戒治成效有所助益,經戒 治所師資遴聘評鑑委員會決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