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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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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含臺灣基隆戒治所)違規房收容人管理考核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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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含臺灣基隆戒治所)違規房收容人管理考核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7
七、違規收容人經管理考核,情緒穩定、行狀良好,有悔改之心,無脫逃 、自殺、暴行或其他擾亂秩序之虞者,經簽請核准後,得予解除戒具 ,並轉送考核房續予考核。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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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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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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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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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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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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