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1:46
現在位置:
國家機密保護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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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第 16 條
國家機密因戰爭、暴動或事變之緊急情形,非予銷毀無法保護時,得由保 管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銷毀後,向上級機關陳報。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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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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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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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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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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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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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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