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7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資源垃圾回收及垃圾減量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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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資源垃圾回收及垃圾減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3
三 各場舍以每一舍房為單位,指派房內一名收容人為環保服務員由戒護 課製作識別證佩掛,負責房內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之裝包。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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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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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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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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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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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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