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3:52
現在位置:
廢/停
監獄暨看守所調服雜役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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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獄暨看守所調服雜役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10
十 設有分監之看守所,得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調服雜役。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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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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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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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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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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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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