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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實踐三民主義管教措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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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監獄應於初級、高級,補習各教育班次增設三民主義課程,每週至少
    一小時,以加強受刑人對三民主義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