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1:26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分區視察所屬各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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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分區視察所屬各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7 日
11
十一 視察人員於執行視察業務,受視察機關首長應予必要之協助。有所 查詢時,所屬各級人員不得拒絕。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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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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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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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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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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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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