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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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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要求學生離開座位前依照程序關閉所有電源,並留意電源狀況,
        如有特殊情形應立即報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