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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03:47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戒治所聘請戒治處遇課程師資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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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戒治所聘請戒治處遇課程師資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9
九 教師聘請後如有違反本所之規定或有不適任之情形時,得隨時經本所 師資審查會議之決議予以解聘。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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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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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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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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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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