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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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臺中戒治所聘請戒治處遇課程師資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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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戒治所聘請戒治處遇課程師資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5
五 教師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並對所任術科學有專精者,得不受第三點 資格之限制。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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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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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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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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