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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7:52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針劑使用及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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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針劑使用及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17 日
3
三 藥局管理人員應設簿登記針劑進出數量、使用情形,發出針劑之數量 應與繳回同,使用後之針劑應按醫療廢棄物之規定處理之。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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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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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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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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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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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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