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1:1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服用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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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刑人看病後,衛生科應當日儘速將看病藥品轉交中央台,中央台亦
    即派員送交日勤場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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