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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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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與眷屬同住眷屬最多以三人為原則。申請三人時,以配偶為優先
    ,直系血親以在本監其他適當處所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