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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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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刑人申請與眷屬同住時應檢附同住眷屬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
    以證明其身分之文件、保證書、眷屬相片二吋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