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推行為民服務工作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8 月 23 日
9
玖、本注意事項陳奉檢察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