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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值勤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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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值勤時如查獲受檢者攜帶違禁、危險物品或對受檢者故意為不適當
      之檢查時,由政風人員或值班科員依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