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戒護科「電子郵件收發」及「收容人數位相片調閱」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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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戒護科之「電子郵件收發」 (E-mail) 由戒護科科長、督察及內勤負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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