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病舍內戒護人員應配合注意事項: (1) 收容人不得隨意更換床位或坐臥其他空床上。 (2) 不得利用病舍之插座使用電器用品及在床上抽煙。 (3) 服藥時間及劑量、應遵醫囑按時發給一次量,戒護人員應目視其 服用情形,並得保管藥品。 (4) 收容人病情有異常情況或改變時應立即通知衛生科前來察看。 (5) 收容人非經戒護人員同意,禁止離開病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