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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收容人作業意外傷害緊急處置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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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容人於作業中,應遵循本監訂定之作業注意事項暨安全守則,若處
    於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意外事故致就醫者,其醫療費用得由機關於
    相關費用項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