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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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物品登記檢查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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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物品登記檢查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6
六、送入藥品須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處方簽及寄入人身分證影 本 1 份,經送請衛生科檢查後,發給各場舍依規定監視服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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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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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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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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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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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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