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7:44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南看守所律師接見提帶程序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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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南看守所律師接見提帶程序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03 日
9
九 律師接見及一般會客接見之順序,由中央台主任掌控,兩組接見者不 得在接見走道中逆向相會。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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