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1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看守所律師接見提帶程序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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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律師接見室囿於場地限制,最多容納三位律師接見收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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