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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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新聞發布應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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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新聞發布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2
二 本注意事項所稱「新聞發布」,包括主動發布新聞稿或接受媒體記者 、各類雜誌之採訪。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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