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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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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四、參加才藝班收容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刑期在十五年以下,入本監須滿六個月,對學習才藝具興趣者。
(二)刑期逾十五年以上(含無期徒刑),入本監須滿一年,具才藝專長
或對學習才藝具興趣者。
(三)於本監執行違規二次以下,且最近二年內無違規紀錄者。
(四)前項規定於本次修前,原有學員如表現良好者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