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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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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六 收容人經緊急戒護外醫,如因病況嚴重需戒護住院時,衛生科應注意
事項:
1 立即報告 典獄長、副典獄長、秘書、科長等。
2 通知家屬前往醫院,向家屬說明病發情況;出院時亦通知家屬到院
繳納醫療費用。
3 取得醫療之相關必要証明,以備查核。
4 重病需往院達一星期以上者,報部備查。
5 時常派員赴醫院瞭解病況。
6 通知場舍單位主管前往醫院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