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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作業廠商出入戒護區管制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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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數限制:作業廠商進入戒護區最多以每週兩次為原則,但遇有新產
    品試作需現場指導時,則不在此限。 (並勸導盡量不進戒護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