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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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民眾抱怨處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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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民眾抱怨處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12 日
2
二、民眾以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抱怨者,應將其交收發室登錄收文 ,並由收發室依收文程序處理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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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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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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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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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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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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