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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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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生分發監院所服務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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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生分發監院所服務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7 日
4
四 依第二點及第三點分發或調派時,得先就畢業人數預先擬定各監院所 擬任用之員額,按在校畢業成績及特種考試成績平均分數所定名次及 其志願,依序分發或調派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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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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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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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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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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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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