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5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15 日
16
十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之罰鍰案件,由法務部召開公
      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審議委員會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