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53
現在位置:
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15 日
16
十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之罰鍰案件,由法務部召開公 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審議委員會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