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5:10
現在位置: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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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 70 條
犯罪被害補償金及暫時補償金之領取,自通知受領之日起逾二年,不得為 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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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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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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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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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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