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1:1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員工參與「合會」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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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員工參與「合會」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1
壹 依據: 民法債篇第十九節之一「合會」條文規定,及法務部頒「法務部暨所 屬各機關人員參與合會注意事項」暨本所環境特性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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