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1 21:26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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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1
十一、矯正司及各矯正機關應設置防災專用聯絡電話及傳真機,供作災害 防救之緊急聯繫通報及指揮監督之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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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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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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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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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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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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