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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處理收容人伙食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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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 (以下稱各機關) 收容人伙食之處理,依本注
    意事項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