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矯正人員之臂章及腰帶之式樣規定如下:
(一) 機關名稱臂章為盾形,章面深海藍色,以金色線上繡機關名稱,中
繡梅花圖形內嵌天平,兩側綴以嘉禾;下繡編號 (如附圖十五) 。
(二) 階級章長八點五公分,寬三公分,章面為深海藍色,以金色線繡階
級別。階級章依下列規定配金線綴五角金星 (如附圖十六) :
1.簡任之機關首長配寬零點四公分金線三道,綴三星;薦任之機關
首長綴二星。
2.機關副首長、秘書、監長均配寬零點四公分金線三道,綴一星;
科長、課長、組長、女監主任、警衛隊隊長、女所主任均配寬零
點五公分金線二道,綴四星;專員、教誨師、調查員、導師、訓
導員、輔導員、教導員均綴三星;科員、課員、組員兼股長者,
均綴二星;未兼股長者,均綴一星。
3.主任管理員配寬零點六公分金線一道,綴四星;管理員綴三星。
(三) 腰帶為深海藍色,帶頭用銅質鍍金,長方口字形上嵌梅花天平,嘉
禾圖樣 (如附圖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