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2:27
現在位置:
監所收容人分類處遇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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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收容人分類處遇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11
十一 監所收容人於本要點實施前已入監所者,除被認定為隔離犯或實施 後有違規行為者外,准其繼續持有或購置小型電視機、收音機等各 項電器用品。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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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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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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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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