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03: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21
二十一  宗教教誨應依收容人之信仰狀況分類實施,實施宗教師個別諮商
        輔導。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