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05:1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獄暨看守所官員使用刀槍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第 3 條
監所官員使用攜帶之刀槍,應以有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四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為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