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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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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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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第 53 條
矯正學校每班學生人數不超過二十五人。但一班之人數過少,得行複式教 學。 男女學生應分別管理。但教學時得合班授課。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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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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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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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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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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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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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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