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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1 23:13
現在位置:
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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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24 日
第 14 條
作業訓練期間應實施品德、知識教育,每日以二小時為原則。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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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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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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