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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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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監所文卷保存期限規程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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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監所文卷保存期限規程
廢止日期:
民國 85 年 04 月 30 日
第 7 條
凡逾保存期限之文卷,如仍有保存價值,得繼續保存,不宜銷燬,俟保存 價值消失,再行報燬。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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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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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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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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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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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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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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